日期:2016-1-8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这个问题可从在《临床肿瘤学杂志》(1999)发表的一篇研究论文得到大部分的解答。
这个长达八年的研究追踪了24位已经怀孕却得到乳癌而必须接受化学治疗的病患。结论是怀孕的妇女得到乳癌应可接受标准的化学治疗,而且仍能安全的生产,得到健康的小宝宝。这个结论似乎可破除一般大众错误的疑虑。
目前怀孕的妇女得到乳癌的机率约为1:3000。而随着妇女结婚与生育年龄因世界潮流而逐渐延后,在这个研究中,病患因为罹患乳癌而必须接受学化治疗,但化学治疗的疗程都集中在第二个及第三个产期(一个产期指三个月,故指第四个月始到生产),而不在第一个产期(即最初的三个月)。因为第一个产期是孕妇体内胎儿形成四肢与器官的时期,故不适合化学治疗。
这24个病患均接受所谓高危险妊娠的追踪,医师建议她们暂不要接受放射治疗,也不要以自己的乳哺乳。目前她们所生产的小宝宝却都很健康,这些小宝宝现在平均年龄为4岁半。